居住证是可以提前续签的。
续签居住证一般提前一个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已有居住证的持有者,要提前续办居住证,只有提前续办,才能保证旧的居住证到期后,新的居住证能延续和回复各项使用功能。
扩展资料:
续签居住证的注意事项:
1、学历、住所、用人单位、合同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时提交的相应申请材料;
2、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书面材料。
3、请至单位注册所在地或上次申请所在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续办。逾期续办者请至上次申请所在受理点申请续办。详细材料得咨询具体地区的受理点。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