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追梦shelly
、信息素养的概念(一)信息素养的定义信息素养的定义最早是1974年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柯斯基首次提出“信息素养是人们在解决问题时利用信息的技术和技能。”其后,随着信息素养研究的不断深人,对信息素养的界定也说法不一。其中比较权威的是美国图书馆协会于1989年给出的定义,即认为信息素养是个体能够认识到需要信息,并且能够对信息进行检索、评估和有效利用能力。[1]其中,最基本的信息素养是信息能力。笔者认为信息素养是一个含义广泛的综合性概念,信息素养不仅包括高效的利用信息资源和信息工具的能力,还包括获取识别信息﹑加工处理信息﹑传递创造信息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独立自主学习的态度和方法﹑批判精神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并将它们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中。(二)信息素养构成要素在已有的对信息素养构成的研究中有多种说法。从理性上说,信息素养应该包括信息意识、信息技能和信息伦理三方面。有人曾提出过一种过程性的信息素养结构,俗称信息素养的六大技能,包任务、决定策略、搜索获取、加工利用、合成展示和鉴赏评价。[2]笔者认为信息素养的构成要素应该涉及信息知识、信息的意识、信息的能力、信息伦理几个方面,它是一种了解、搜集、评估和利用信息的知识结构。表现为能够有效地和高效地获取信息,能够熟练地和批判地评价信息,能够精确地、创造性地使用信息,并且追求与个人兴趣有关的信息,能欣赏作品和其他对信息进行创造性表达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