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商品房销售是房地产开发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商品房销售人员不仅要通晓所销售商品的房屋建筑基本知识,更要熟悉并掌握所有销售商品房的有关知识,诸如房地产行业特有的政策、法规、合同、金融信贷、权属管理、税费管理、销售和销售技巧等系列知识。房地产开发企业聘用的销售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往往不能胜任或高水平完成本职工作,达不到企业对岗位任用所要求的期望指标。销售业务岗位作为具有典型不动产特性的行业专业工作,岗位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产生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销售人员全面、高素质的社会需求。
中心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关于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第29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继续承担对商品房销售人员职业能力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商品房销售人员了解国内外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规则、现状与发展趋势;熟悉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房地产经纪、金融、价格与税费构成、市场管理及房屋建筑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掌握房地产销售常用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程序及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签署相关合同、广告宣传策划、销售对象研究与沟通、商品房使用指导等方面技能。
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商品房销售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运作方式,更有效的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培训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人员、物业代理租售人员、以及准备从事该业务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开课的课程有 《房地产相关知识及法规》、《房屋建筑基本知识》、《房地产销售基本知识》、《房地产销售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每期培训5天,4天上课,其中1天考试)
四、培训费用
教材、资料、培训、考试、取证共计:1100元/人。
在校生凭学生证享受优惠价880元。
五、培训组织
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培训工作,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教学及教学管理由建设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根据拟定的培训课程组织实施。
六、考试与发证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培训单位建立试题库,每次考试由培训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随机抽取试题,实行教考分离。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建设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七、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商品房销售人员,拟定每两年进行继续教育,在二年期间如国家有关制度政策变化较大,也可增加继续教育的次数。
八、联系方式
请各省市建委、建设厅科教处、房地产处、房管局、所、物业管理协会及物业公司、企事业房管负责人积极组织报名。
所以它是可以选择去考的证,主要针对一手楼盘销售人员的证件.想去考的话可以去一些培训中心.有些企业也会组织.
商品房销售人员上岗证是必须要的,一手销售人员上岗必须有的证件,这个很好拿 ,有专门的发证机关. 不过有时间限制哦!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是对从事二手房销售人员的要求,主要用途是开房产公司需要,现在的二手房业务员,基本没有!
大哥,你也不给分,白劳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