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022-08-21 综合 166阅读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突出迎接、服务和保障党的十八大这条主线,把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中央和省关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防范、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为确保政令畅通,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主要做法
  围绕支点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斗目标,制发《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和推动跨越式发展工作纲要》并抓好落实。加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组建18个省级专班,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扩内需和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在全省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中创建"廉政阳光工程",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11件。在援疆前方组建纪检监察机构,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双层全覆盖"工作机制,保证援疆项目顺利建设、资金安全使用和干部高效履职。
  围绕市县换届加强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加强换届工作纪律保障,会同组织部门制发《湖北省严肃换届纪律风险预警防控办法》,明确17个防控重点和21条防控措施,加强巡视和督查。
  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强监督检查,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扎实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全省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暗访,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155件、处理155人。出台《湖北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正在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湖北省强农惠农资金整合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中职学校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专项清理,立案109件。加强对南水北调、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和扶贫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征地拆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矿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收费、公路"三乱"和医疗服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围绕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根据省委在全省集中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和明察暗访,严格问责追责,深入治理"庸懒散软"问题。全省共受理举报投诉2079件,办结1981件,对 1594人(次)进行了问责。
  围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省直机关"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动员大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省纪委监察厅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硬任务,把落实"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责任要求作为硬目标,把配合开展"万人评窗口"活动作为硬措施,成立4个督查组,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经常性暗访等多种方式,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四减五制三集中"工作和承诺内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兑现落实。
  存在问题
  监督检查的部门繁多,职责不清晰。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项目过多,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各自为政,信息交流和衔接机制不健全。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较为突出,加重了基层负担。
  监督检查的内容繁杂,重点不突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涉及面广,需要督查的事项较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精力和检查人员力量分散,以致于某些该重点抓的项目抓得不深、抓得不透,或者顾此失彼。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人少事杂、疲于应付的问题较为突出。
  监督检查的方式落后,手段不科学。督查机制制度不健全,一些督查项目计划性不强,督查机构和人员责任不明确,督查效果的量化评估机制缺失,督查效果无法保证;督查的方式方法传统落后,没有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方法,科技含量不高。
  监督检查的制度缺失,惩戒不到位。一方面,现行党纪政纪规定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行为的追责情形、追究层级等规定比较原则宽泛,操作性不强。相关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问责、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措施有效衔接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本位主义和好人主义等不良思想影响,部分地方和单位查案追责力度不大,导致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阳奉阴违,影响了中央政令的严肃性。
  对策建议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监督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监督主体之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督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认真谋划,扎实推进。
  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正确把握职责定位,分清主办、协调、参与和督办责任。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抓执行、抓落实上,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替代。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工明确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正确处理牵头与配合、专门监督与层级监督、组织协调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的关系,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抓主要矛盾,突出督查重点,从带全局性、战略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入手,牢牢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领域和地方,开展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一是切实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切实加强对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三是切实加强对执行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增强工作的严肃性。要健全监督检查工作立项审批或备案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案件及线索移送协作配合制度、整改台帐制和销号制度、督查结果反馈和总结报告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要健全督查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细化考核评估验收标准与奖惩措施,将督查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要完善惩戒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出台违反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领导问责方面的单行惩戒性条规等,细化违规情形、追责层级、方式等规定,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立法进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
  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分督查工作主次和轻重缓急,视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定期督查与专项督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解剖"麻雀"与解决共性问题、自查自纠和上级督查相结合等形式与途径,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坚持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和电子举报平台、信息数据库及共享平台等,实现传统督查手段与现代科技手段相对接。要坚持群众路线,建立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社会力量参与督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客观公正地处理实际问题,保护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经济、政治、社会、法纪效果有机统一,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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