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港澳通行证行政中心办公地址: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穿路1901号)一楼公安服务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宁波港澳通行证公安分局办公地址: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出入境大队(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
办理时间:
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扩展资料
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
一、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内地居民可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1、证件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5、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6、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