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2、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
3、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扩展资料
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处理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个会计年度以内)的物品。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
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