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咬掉牛尾巴是“告”字。
“告”字上为“牛”,下为“口”,合起来表示进行祭祀时。甲骨文中的“告”并非没有“牛尾巴”,隶书是为了书写美观才将“牛尾巴”去掉了。
“告”是“祰”的本字。口,既是形旁也是声旁,表示说话。告,甲骨文=(牛,牺牲品)+(口,祝祷),表示献牛祝祷。客家话至今仍然称“扫墓”为“告地”。
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牛”去掉了尾巴。当“告”的“祝祷”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示”(祭祀)另造“祰”代替。古籍多以“告”代替“祰”。
造字本义:动词,用牛羊牺牲祭祀,祝祷求福。
扩展资料
“告”的组词
一、自告奋勇 [ zì gào fèn yǒng ]
主动地要求承担某项艰难的工作。
二、无可奉告 [ wú kě fèng gào ]
没有什么可以告诉对方的。
三、不可告人 [ bù kě gào rén ]
不能告诉别人,多指不正当的打算或计谋不敢公开说出来。
四、告老还乡 [ gào lǎo huán xiāng ]
年老辞职,回到家乡。
五、奔走相告 [ bēn zǒu xiāng gào ]
形容人们听到或看到特别使人振奋或担心的事,迅速地互相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