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主席的职责

2020-09-21 教育 110阅读

1.学生会主席应接受院学生处和院团委的领导,同时领导和依靠全体学生干部完成对全体同学的管日常里,并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召集并主持全体学生干部会议,讨论传达学生处、团委的指示、决议和有关文件,研究贯彻执行的方案和措施。

3.主持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并报学生处批准。负责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并做好总结工作。

4.对学生会各工作部提出的工作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并负责批准,同时监督其执行。

5.协调学生会各部之间的工作,负责人员的调配、安排。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是学生会高数、有效的工作。

6.主持和负责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工作,对每一为学生干部给出公正的评价。

7.发展和吸收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加入学生会,并负责学生干部的推荐和培养工作,是学生会的工作充满活力。

扩展资料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完成对学生会成员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学生会主席做好学生会各部之间的协调工作,并对学生会主席的工作提出一件和建议。

3.负责学生会日常执勤工作的集体管理,包括安排执勤人员、检查执勤情况等。

4.负责主持学生会内部的会议、学习和讨论等,并做好记录。

5.对学生会干部的任用、调配向学生会主席提出一件和建议。

6.负责学生会各社团的检查和管理,并协调其工作。

7.对学生会主席的公主进行监督,并在其不能工作时代提起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生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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