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什么意思

2023-05-15 综合 46阅读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形容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胡作非为,而人民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亦泛指自己任意而为,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或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陆游《老学庵笔记》是一部很有价值的笔记,内容多是作者或亲历,或亲见,或亲闻之事。

或读书考察的心得,以他那文学家流畅的笔调书写出来,因此不但内容真实丰富,而且兴趣盎然,是宋人笔记丛中的佼佼者。

原文: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

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译文:

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于是人们不得不把“灯”叫作“火”。

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吏卒书写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所以就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来源于此。

扩展资料:

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句话源于中国古代一个避讳的故事。宋代有一个地方官名叫田登,此人非常讲究避讳,不仅不允许他治下的百姓喊其名(“登”),甚至连与“登”同音的“灯”字也不许说,但百姓早晚是要点灯的,无法避免“灯”音。

田登便下了一道命令:不许叫“点灯”,只准叫“放火”。元宵节州内放灯,为通知百姓入城观看游览,便令下官在城墙上贴告示,上书“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于是,便有了文中开头的笑话。然而,这并不仅仅是一个笑话,它反映了中国古代避讳制度的影响之大。

中国封建社会等级制度森严,人们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文书往来中,遇到当代帝王或本人祖上的名字,都必须回避。以今语言之,即是不直接称呼皇帝或尊长的名字,这就是避讳。它是中国古代特有的风俗。避讳大约起源于周代,流行于秦汉,盛行于隋唐,而两宋时期最为严格。

直至民国建立废除帝制,避讳制度才基本上废止。可以说,避讳制度同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是共始终的。避讳的办法很多,大致有五种:空字、缺笔、改字、改读和换说法。空字:凡遇到需要避讳的字,则空其字而不写,或开天窗,用“某”、“讳”来代替。

如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把禾部的“秀”字、帅部的“庄(庄)”字等都空其字而不列,只注上“上讳”二姿郑字,这是为了避汉光武帝刘秀、明帝刘庄的名讳。今本《说文解字》中这几个字是后人加补上的。《史记》、《汉书》在西汉诸帝的本纪中,都不写诸帝的名。

沈约修《宋书》时,把刘裕写作刘讳,或写作刘口,这是为了避宋武帝之名,今本《宋书》已改回。缺笔:凡遇到需要避讳的字,则在原字基础上缺最后一两笔,这是唐代产生的一种方式。例如,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讳,将“世”作“世”或“卅”。

为避清圣祖康熙皇帝玄烨的名讳,将“玄”字写作“玄”;着名的《十三经注疏》中,为避孔子的名讳,凡遇“丘”字,均写作“正”字。缺笔的形式,在古代典籍中屡见不鲜,届时不要闹出是印刷错误的笑话。改字:也叫“易字”,凡遇迹早颂到需要避讳的字,改用一个与之意义相同或相近。

换说法:这是用新造的词来替代原来的名词,以示避讳。例如,我们知道,“野鸡”学名为“雉”,这实际上也是源于避讳。汉代吕后名“雉”,为了避讳,“雉”就被称为“野鸡”。唐末扬行密入主扬州,受封吴王,扬州人为避他的名讳,便将蜂蜜改称为“蜂糖”。

至今扬州人仍然称蜂蜜为“蜂糖”,称蜂蜜糕为“蜂糖糕”。“山药”本名“薯蓣”,唐代宗李豫时改为“薯药”,宋英宗名赵曙,故又改为“山药”。避讳是为了维护帝王和尊长的尊严,防止尊卑、上下紊乱而定的,历代一直为统治者所提倡,因此,两千多年来得以沿续不断。

避讳在各代的宽严程度不同,宋代尤其严格,不仅帝王或尊长姓名的名本字要讳,与之同音的字、甚至近音的字,都要避讳。这就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历史上常因有为避家讳而不能中举或入仕的。

如唐朝诗人李贺,才气闻名乡里,朋友们劝他参加进士的考试,有个与李贺争名的人提出,李贺睁凳的父亲名晋肃,进士之“进”与“晋”同音,因此,李贺为避家讳,不宜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