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中华文明的概念。
中国正处于二千年未有之变局当中。能否将中国转变成为现代文明的国家,关键在于实现制度变迁,同时建立起现代中华文明。
现代中华文明是现代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与中华优秀传统、新社会主义思想[i]的有机结合,它一要吸收现代文明智慧,二要弘扬中华文化传统,三要融入新社会主义的民主公正思想,四要将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熔铸新的中华民族之魂。
对于东西方一切文明、思想、传统,取舍扬弃的原则应当是:看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的进步,是否有利于人的幸福和完善。
由此分析,现代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是:工具理性文化的正面––––––––科学、技术、工程;尊重科学、尊重人才、尊重客观规律的思想;社会理性文化的正面––––––––民主、法治、人权观念;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分权、监督、制衡的思想;现代国家制度、现代政府制度、现代军队制度、现代新闻制度以及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等;经济民主、民众持股、职工参与、全民福利;守法守信、公平公正公开、竞争高效、自主负责、尊重人性个性、尊重人的创造性以及最小成本、最大效益、最佳管理等思想。
中华优秀传统是:社会道义感、使命感、责任感;气节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厚德载物、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尊师重教的精神等。
新社会主义思想的长处是:强调公平、人道、民主、自治、文明、开放,反对特权腐败、残酷专制、愚昧封闭,反对原始市场经济、野蛮资本主义,致力于建立现代文明制度。
现代中华文明就是:将现代人类文明与中华优秀传统、新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使中华民族既有全球意识又有寻根意识,使社会既稳定和谐又进步发展,既有效率又有公平,既崇尚科学、法治的权威,又充分尊重民主、人权,保障人的尊严与幸福。
现代中华文明的原则是高举民主主义、新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旗帜,宣传社会正义,实现民主法治,保护人权,维护人民的利益;公平与效率兼顾,共富、平等、正义与小政府、大社会、高效率兼顾;进行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现代政治制度、现代经济制度、现代社会制度、现代文化制度;实现国家的长期稳定、民族统一以及社会的和平转型,避免社会动乱。
二、现代中华文明体系
现代中华文明体系包括现代中华文明深层次的价值要素、中层次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体系和制度以及表层次的社会状态。
现代中华文明的价值要素是:民主、民本、人道、人权、共富、共决、公平、公开、法治、自治、制衡、监督、科学、高效、自由、文明、和平、统一、爱国、开放。
所谓民主,指权力在民、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各级领导人由公民直接选举、罢免;政务透明、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所谓民本,指人民本位,人民决定统治者。人民是纳税人,是权力的来源,是政府官员的衣食父母;尊重公民意志和公民权利,反对官本位、权力本位。
所谓人道,指以人为本,建设温暖的人民之家;建立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放弃城乡隔离、歧视农民的做法;实现阶级合作,抛弃残酷的阶级斗争意识形态。
所谓人权,指尊重人、尊重不同思想、尊重公民权利、尊重农民和弱势群体,保障人的尊严和幸福。
所谓共富,指缩小贫富差距,避免两极分化,维护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实现结果公平,打击贪污腐败和违法致富。
所谓共决,指经济民主、社会民主。建立官民共决、劳资共决的体制,维护社会正义。
所谓公平,指官民平等、全民平等、城乡平等。消除特权,消除腐败;农民享受全部的国民待遇,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行财产共有制度,确保司法公正。
所谓公开,指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官员收入公开;建立政治透明、行政透明、人事透明的制度,反对暗箱操作。
所谓法治,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重在约束统治者、保护人权,同时惩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其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司法部门必须效忠于法律,不得听命于地方干部,公安干警不得随意拘捕百姓。严惩执法者主体违法、程序违法。实现军队国家化,完善程序政治。
所谓自治,指实行联邦制、地方自治制度,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形成健康的民间社会;尊重工会、农会的自治,有组织地维护工人、农民的合法权益。反对全能主义、极权主义政治。
所谓制衡,指权力机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实现权力的平衡。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横向制衡和各级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以及民意的纵向制衡。
所谓监督,指运用制度、媒体、舆论等监督政党、政府和官员的行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弹劾制度、纠错机制,实现最终权力的民有、民治、民享。
所谓科学,指尊重规律、尊重自然、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性,发展以人为本的科技;实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的科学化,实现对权力资源的科学配置。
所谓高效,指实行民有制(私有以及人民共有制,如股份制)、市场经济制度。精简政府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决策方面既民主科学,又快速反应。
所谓自由,指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迁徙自由。建立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自由企业制度,批判计划经济和专制主义思想。
所谓文明,指建立民主、民本、守法、守信、公平、公开的现代文明。弘扬民主科学,以民为本,破除官本位、权本位;反对封建主义,尊重人权,建立法治社会;宣传现代文明的诚实守信、友爱互助以及多元化的价值观。
所谓和平,指避免社会动乱,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实行程序化政治、非暴力政治,以和平的方式转移权力;致力于阶级合作、民族团结,维护世界和平。
所谓统一,指以联邦制、民主自由制度和平统一中国,实现中华民族在优秀传统和现代制度基础上的共荣。
所谓爱国,指认同传统、热爱中华民族,以谦虚宽容的胸怀摈弃落后、接纳先进,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
所谓开放,指吸收现代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与世界接轨,融入全球文明体系。积极利用外来资金、技术、人才,学习先进国家的体制、制度、法律、科技等。
现代中华文明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体系是:
政治体系:追求全民民主、公正平等、自由和平的目标,建立人民的国家。
经济体系:建立联合的个人所有制、人民所有制、社会所有制;实行经济民主、劳动民主化、管理民主化;鼓励工人股份的联合以达到控股,工人在股东大会以同一个声音说话;实现收入均等、全民福利;以股份制的共有制、社会保障制度、现代所得税、遗产税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体系:实行社会民主,保护人权,保障人民工作的权利、医疗的权利、福利的权利、住房的权利和依据其能力接受教育的权利;实现充分就业、阶级合作、地方自治化。
文化体系:奉行民主、法治、自由、公正、平等、互助、和平的价值观,推崇团结合作、相互尊重、民主协商的精神,以民为本,建设人民之家。
现代中华文明的社会状态是,不仅经济繁荣、物质发达,而且政治民主、社会健康、文化多元,是几千年未有的真正的现代盛世。
三、现代中华文明的制度建设
现代中华文明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新社会主义的现代国家制度、现代政治制度、现代法律制度、现代经济制度、现代社会制度、现代文化制度等。
现代国家制度——国家成为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平衡者;职权法律化,政治规范化;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分权,立法、司法、行政等权力相互制约,实行联邦制和地方自治制度。
现代政治制度——保证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公民权利,保护人权;以程序化的方式和平过渡权力,实行非暴力政治;废除官员只对上负责的官僚制度,运用民选制度对各级权力进行民主监督,同时形成权力机构的相互制约。
现代法律制度——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统治者也要守法;司法独立;实行无罪推定,不得逼供,公民非经法律程序不得被逮捕、被剥夺财产。
现代经济制度——实行市场经济、股份共有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金融制度、现代财税制度、现代宏观调控制度、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现代社会制度——实行非身份制度、现代反腐败制度、现代均富制度,形成民主、法治、公平、高效、文明、开放的现代城市制度、现代社区制度、现代农村制度、现代农民制度等,形成自由、宽容的民间社会。
现代文化制度——吸收现代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创立现代新闻制度、现代教育制度、现代科研制度等;确立多元文化观、民主价值观、现代道德观,形成文化创新机制。
四、建立现代中华文明的措施
建立现代中华文明的措施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官僚(官本位、郡县制)体制,扩大基层民主选举的范围,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议政权、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建立法治分权的现代制度,逐步实现国家的高度法治化,建设现代法治国家;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尊重人权,保障人民的思想、言论等自由;弘扬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的思想,废除特权,打击贪污腐败,缩小贫富差距;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废除户口制度,实现城乡平等;大力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建立资本分散、风险分散、人民广泛参与、管理监督机制规范有效的民本股份制企业,努力将企业建设成为“人民之家”;大胆进行观念创新、文化创新和制度创新,宣传现代文明的价值观,实施现代思想启蒙工程[ii];继承传统文化的精华——爱国主义精神、民本主义思想、忧患意识、尊师重教的传统以及社会道义感、责任感、使命感等,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内在凝聚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强化守法守信、民主民本、和谐和平的价值观建设,大力宣传现代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和现代中华文明。
总之,我们认为,中国目前应当实行三个转变:既要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又要从旧社会主义社会向新社会主义社会转变,还要从道德滑坡、文明衰落的状态向现代中华文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