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之所以分南北,是因为重大事件的发生导致首都迁移及版图变化,后世才如此区分的。
宋朝本身并无南北宋之分,只是前一个宋朝被金灭亡了,原宋朝的皇室亲戚在杭州登基,划江而治,宣布继续是宋朝的政权,因为在长江以南,史称南宋,原来的那个被灭亡的宋朝史称北宋。
公元1126年底,金兵攻破宋都城汴京(即今开封),公元1127年四月,金掳走了宋皇帝宋钦宗和太上皇宋徽宗,宋灭亡,到此为北宋。
公元1127年五月,宋徽宗另一个儿子赵构逃到南京,即位为帝,即宋高宗,重建宋朝,后称为南宋,以后定都临安,即现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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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政治制度特点
1、中央集权的加强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有五大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和军事上内重外轻。宋朝的政治体制演变,以元丰(宋神宗年号)改制为界限,改制前与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2、宋承唐制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
宋朝很重视总结前朝政制利弊,并加以改革和调整,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去掉一些旧隐患,又生长出一些新弊端,影响着宋王朝国力的发展。
3、优待士大夫
“重文轻武”是宋朝职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优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
(1)取得入仕资格的途径;
“入仕”(即开始作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选)、制举(特举)和荫补。
(2)“职”,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职称;
宋朝的职名甚多,分若干等级。就以“学士”名号来说,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学士为翰林学士、知制浩与翰林侍读学士;第二类学士为殿学士。第三类学士为阁学士。
(3)请郡及宫观祠禄官制度。
宋朝对宰执等高级官吏有一种特殊优待办法,就是“请郡”制度。宰相因任职过繁或与同僚政见抵触,可以请求出任外藩,叫做“请郡”。如以节度使带宰相原衔出任,为“使相”。
宫观祠禄官,为宋朝特有的职官制度:凡大臣罢现任,令管理道教宫观以示优礼,无职事,但借名“以食其禄”,称为“祠禄”。先时,任宫观使者员额绝少。熙宁时,王安石执政,为安排反对变法者,规定宫观官不限名额,知州资序以上官即可派遣,并规定了任宫观祠禄官按不同级别应得的俸给和任期。
宋王朝的这些举措,激励了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报国之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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