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15年与缴费30年的差别较大,如基本条件相同,缴费基数基本相同,我缴费1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养老金是1200元,你缴费30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养老金就是2400元或更高。问题是缴费满15年,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以后中止缴费,达到退休年龄时不能办理退休手续。
某人从1979年11月参加工作,一直到2007年7月,如果现在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了,达到退休年龄时,谈不到月养老金多少的问题,主要是不能办理退休手续(需补缴欠费)。
由于你的缴费情况等资料都不掌握,当地历年的职工平均工资等都是未知数,无法为你计算准确的养老金月领取额。所以,只能告诉你计算方法啦。各地情况有差异,但基本原则相同,从2006年1月起执行。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社保养老缴费最低15年,才可以享受最低退休金待遇,缴费基数分低、中、高三档,缴费年数越长,将来退休月领取的越多。
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C1÷12×[20%+(H-15)×0.6%]
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20
过渡性养老金=X×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1.2%+调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