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段计算
1、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百分之三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百分之十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百分之二十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百分之二十五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百分之三十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百分之三十五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百分之四十五
扩展资料: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