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许可地址变更)”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生产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加工流程图、生产平面图、食品加工流程图、用水承诺书、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2.一般情况需提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设备布局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
3.一般情况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4.一般情况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收回原件正本和副本及品种明细表。)
5.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查验原件,统一用A4纸复印。)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