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上进行创新,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一是制定隐患排查标准。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危险因素等条件,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细化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企业每项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形成企业安全隐患动态监管分析系统和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企业对自查、上报、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监管措施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三是完善安全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突出工作过程的结果化,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过程管理的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增强绩效考核的约束力。鼓励和支持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监督,对发现、排查、举报事故隐患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四是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综合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协调、服务职能,明确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思想观念。改革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绩效在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的权重。促进各地、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动,使人民群众平安幸福地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二是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尽快降低事故相对较高的第二产业的比重,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不断改善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特别要继续整顿关闭小煤矿、小矿山,淘汰落后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做强做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产业和项目,使我国经济结构中的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加强以班组长为重点的班组安全建设,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各类专业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安全科技创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技术装备提升安全水平。四是逐步把安全生产推向法制化的轨道。加强法规和标准建设,加强执法检查,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探索进行事故前责任追究,通过对相关部门和企业的监督,以及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的检查,倒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不落实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原因,追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实施严厉处罚,确保各部门、各企业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