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座车改为一类车已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2019年5月发布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并对此次修订作出解读。新标准对车辆类别体系重新划分,增加“专项作业车”大类,将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征求意见稿)》中将1类客车的核载人数由≤7座改为≤9座。
新标准调整了1类客车分类界限值,将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核载8人和9人车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既符合国家降低公路收费标准的总体要求,也更易为广大车辆用户接受。
扩展资料
五类车划分:
即:9座(含9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为一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1。
10座至19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为二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2。
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为三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3。
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为四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4。
15吨以上货车为五类车,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5。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