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保留车牌上新车。
机动车转移登记规定,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是申请使用原车牌还需符合三个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实际上在申请使用原车牌时,是需要申领一个新车牌的,而且车辆注册登记资料也要随之变更,只不过号码还是原来的号码。 另外,换车的车型必须保持一致,小客车只能用小客车的号牌,如果原来是大型货车的,则新申请的必须是大型车,但对品牌、型号、车身颜色没有要求。
扩展资料:
提交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机动车行驶证件。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七)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八)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九)属于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十)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十一)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