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女企业主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因为“倒贷款”需要,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口头约定月息10%(年利率120%),在支付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的房产后无力还清欠款,遭到暴利催债。这11名催债人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侮辱她(不忍直视)。赶到现场的民警不作为或许成了压垮22岁于欢的最后一根稻草,情急之下,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造成1死4伤的悲剧。于欢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一时舆论哗然,法与情的对立在此案中被无限放大。
赢贝君无意探讨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只想谈谈引发这场血案的高利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舆论一般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而此案中的借款年利率高达120% !明明知道高利贷是非法的,那么于欢的母亲为什么还要借高利贷?如果她不借高利贷,不就没有这一场祸事了吗?
用于欢母亲的话说,她们是误入高利贷陷阱,为了“倒贷款”才去借高利贷的。什么叫“倒贷款”?不做实业的人或许不知道,生产型企业上了一定规模,都是负债经营的,银行贷款和企业的现金流密切相关。当出现一笔借款未结,下一笔贷款还没批下来的情况时,许多企业都会需要“倒贷款”。
当所处行业融资贵、续贷困难时,于欢母亲没有选择停产,她选择了高利贷,短时间过一下桥,等下一笔银行贷款下来,行业的轮转或许就会有喘息之机,但是她没有等来下一笔银行贷款。虽然之后行业复苏,但这一切都与她无缘了!
于欢母亲苏银霞是被逼去高利贷的,她还差一点赌赢了,尽管这无异于饮鸩止渴,但是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当下,她不得不出此下策。可令人无奈的是目前行政和国资主导的金融体系偏爱国企、央企。国企、央企之外,大型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受到的眷顾相对也算多,而普通民营中小企业往往就是听天由命。金融机构雪中送炭的少,落井下石的多,真正需要融资的被拒之千里之外,不需要融资的主动送上门。
金融机构都偏爱大企业,中小企业信用不足,受到的金融支持较少,这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我们的中小企业本身面对的市场竞争不够公平,可以获得正规金融支持的渠道就更少。公平的市场环境没有,中小企业可以获得各类资源,包括金融支持必然就更少,高利贷因此成为很多中小企业资金周转的主渠道。很多中小企业主表示,他们从没有从银行贷到过款。当然,各显神通,他们也都有自己的办法。只是,很遗憾,任何这些办法,成本都高于银行。
可见,我们的金融体系建设还有空间,可以有更多各类、多元的金融市场主体,更多层次、多元的融资渠道,但在当下融资渠道极端匮乏,无数个像苏银霞这样的中小企业主深陷融资困局。
这种大背景下,赢贝金融应运而生,使用资产证券化的技术和理念,盘活中小企业存量资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赢贝金融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他们量身定做了一个十分精巧的融资结构,或以库存质押,或以应收账款质押,再引入强大的资产定价、处置机构,依靠赢贝金融国际投行级别的风控,确保了投资人本金收益完美兑现,做到了融资人和投资人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