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完成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通常要把每一个工程项目划分成若干个工作阶段,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每一个阶段都以一个或数个可交付成果作为其完成的标志。
可交付成果就是某种有形的、可以核对的工作成果。可交付成果及其对应的各阶段组成了一个逻辑序列,最终形成了工程项目 成果。
每一个阶段通常都包括一件事先定义好的工作成果,用来确定希望达到的控制水平。
这些工作成果的大部分都同主要阶段的可交付成果相联系,而该主要阶段一般也使用该可交付成果的名称命名,作为项目进展的里程碑。
通常,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阶段。
大多数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有共同的人力和费用投入模式,开始时慢,后来快,而当工程项目接近结束时又迅速减缓。
阶段:
1.项目建议书阶段
2.可行性研究阶段
3.建筑策划阶段
4.建筑设计阶段
5.建设准备阶段
6.施工安装阶段
7.竣工验收阶段
8.试运行交付使用阶段
内容:
三控三管一协调。
即质量、进度、投资(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事务协调。
参考资料:工程项目管理_百度百科
拓展资料: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
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权限、取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