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医务室)。
截至2014年7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8.1万个,其中:医院2.5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0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万个,其他机构0.3万个。
与2013年7月底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9773个,其中:医院增加117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149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19338个。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 万个,乡镇卫生院3.7 万个,村卫生室65.0万个,诊所(医务室)18.8万个。与2013年7月底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诊所增加,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减少。
扩展资料:
基层医疗机构应起主力军作用:
大力推进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是近年来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此次会议提出的“标准+系统+服务”模式,将推动诊所在内的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升级,逐步分流大医院压力,解决“看病难”问题。
以“标准+系统+服务”为核心的模式是一套创新解决方案,不断为基层诊所发展注入新动能,促进社会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夯实分级诊疗基础。依法管理医院和评价制度,将有助于我国医改的推进,助推我国基层医疗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