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在多地参保的,首先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
一、养老金领取地,如下图所示
二、根据参保地的缴费年限,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
1、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待遇领取地在户籍地,也即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2、户籍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参保人缴费满十年的地方确定领取地。
▲如参保人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按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如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十年,就把参保人的养老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户籍地,由户籍地来支付养老金。
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1、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