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可以到达退休年龄,进行合并。医疗保险是可以异地使用。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的是备案登记制度,通俗讲,就是只有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以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必须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百构登记备案。
办理流程: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按照合肥医保异地就医政策办理相应的异地安置、在职驻外度以及异地转院登记备案手续后,填报《安徽省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所需信息,凭本人金融社保卡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版请变更。
扩展资料:
为方便参保人员,凡2017年7月底之前已办理过退休异地安置和在职因工驻外手续的参保人员,无需再回合肥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登记备案手续,但是这些人员需尽快换领新一代金融社保卡并将卡激活,方可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条 未按照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或者采取转移、隐匿账户等手段源妨碍追缴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作出强制征缴决定,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监察机关对国家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划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拍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