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热线为“12329”。北京地区客户直接拨打12329,外阜客户拨打010–12329。1、申请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是连续缴交一年以上(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公积金的,停缴、欠缴、缓缴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原来是2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2、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证明(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如有)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审批表、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5)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