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成功,钱没有到达交通卡,上海交通卡平台系统维护中导致暂时未到达或充值不成功。
2、卡充资以10元为单位,卡内最高储值额不超过1000元,充值由于达到上限额度导致充值未成功。
3、卡片保管不当导致卡片消磁充值未成功。
4、本卡付费时操作不当,卡被系统锁住导致充值未成功,在乘坐分段、分时计费领域(如轨道交通、部分停车库)时,必须在进、出站(库)时各刷一次,否则该卡将被锁住。
如确认已扣款充值未成功,可以拨打交通卡平台客服联系方式,提供银行充值账号和交易时间,沟通退款方法。
扩展资料
"上海公共交通卡"具有小额支付功能,可在本市安装标有“上海公共交通卡”标识的POS机的公共交通等相关领域使用。本卡分普通卡、纪念卡等类别。
本卡在乘坐公交汽(电)车、轨道交通、市轮渡时,若卡内余额不足以支付一次交通费用的可透支使用一次,最高透支额为8元,透支额在下次充资或退卡时予以扣除。但卡余额为零或负数时,则不能使用。
交通卡可反复充值使用,不记名,不挂失,请持卡人妥善保管。底卡押金和卡内余额资金不计付利息。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管理卡内余额资金。
购买普通卡需支付底卡押金20元/张,底卡可退。各类纪念卡等非普通卡按本公司规定收费,底卡不退。底卡质保期见卡面印刷。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