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无法成为贷款主体及借款人,亦无法获得贷款卡,如已借款,合同为无效,借款人返还出借人,并给与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中央政府可以成为借款主体,地方政府从理论上不能直接成为借款主体,但可以指定借款主体来完成借款达到财政筹措的目的。政府借款是指我国同外国签订的政府贷款协定借贷的资金。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对象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扩展资料
地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主体是地方政府,按谁用款谁借款原则,借款主体也只能是地方政府,按照《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条件有严格的限定,排除了地方政府直接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可能。
为解决地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由地方政府指定借款主体,以地方政府未来预算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用地方政府信用作为担保的借款可称之为地方政府借款。地方政府指定的借款主体向银行借款已成为地方政府筹措资金的主要手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