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乙类公积金住房16%是什么意思

2020-05-22 综合 458阅读

苏州市工业园区公积金16%是指划入账户比例,甲类计划才涉及到住房保障,不是乙类计划,具体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按照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类型和账户设置,分别设置账户入账比例。本规定实施后的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账户入账比例分别如下:

(一)甲类计划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分别为:养老个人账户8%(含养老补充账户6%)、医疗个人账户3%、住房个人账户16%,养老统筹账户1%、医疗统筹账户2%、工伤统筹账户1%、失业统筹账户1%、生育统筹账户1%以及特殊补充账户14%。

扩展资料: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注意事项:

1、2011年7月1日起,单位应严格按照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当月足额缴清当月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单位当月尚未发放本月工资的,应按员工上月工资申报当月缴费基数。对于首次参保的员工,以其起薪之月工资为缴费基数。对于请假的员工,以其请假前的月工资申报缴费基数。

3、缴费基数上、下限: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将定期公布。参保员工工资收入超出缴费上限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缴费下限的,必须按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

4、缴费期与合同期关系:单位应按照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按月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入职和离职时间不足月的,缴费基数也不得低于下限。

5、年申报单位应当在每月14日(不含14日)前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申报新员工的年缴费基数或变更原已申报的缴费基数。

6、2011年起结算年度指当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从7月1日起,中心将按照原申报的缴费基数及新政后员工对应的参保计划生成当月的扣款计划,原申报的缴费基数若低于7月1日后的缴费基数下限的,则自动按新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7、单位申报缴费后,需在相应的银行账户上存足足够的扣款金额,由于扣缴金额不足,当月未扣款成功的,当月作为欠费处理。

8、乙类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将把该单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分别传输给银行托收。两笔金额同时有足够的资金扣缴时,才能扣缴成功。

9、单位由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影响员工社保待遇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年申报单位网上缴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