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史湘云的姻缘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上次看到网友争论可不可能有“宝湘重会”的帖子,欣读之余,自己也推敲了一下,出来了一点儿不成熟的观点。在这里请红迷们指教。此文基本上只涉及正文和脂批,而且我没看过80回后的内容,所以也不予考虑。
一:嫁贾宝玉——不是
有个流传已久的说法是史湘云嫁了贾宝玉。抛开各种“读《红》笔记”和“异本记闻”不谈,光从文本和脂批里,我们是看不到相关论据的。
得出嫁宝玉的结论的直接“证据”是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雄麒麟在宝玉手上。然而很难说!
其一:嫁宝玉与史湘云的判词、判曲不符合有很多人提过的,这里只重申一点:嫁宝玉能“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吗?贾家眼见快要败落,贾宝玉也不会再有好日子过了啊!
其二:如果“双星”是宝玉和湘云,“白首”是相守到白头,就是说贾宝玉和湘云相守到白头,那湘云就不能算薄命了。黛玉有爱情悲剧,宝钗有婚姻悲剧,难道史湘云位列十二钗只是因为史家抄家?没有个人的感情悲剧?而且宝玉再醮湘云,将置宝钗于何地?。(《好了歌住》“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里昂鬓又成霜?”脂批:宝钗、湘云一干人。这里说明:宝钗和湘云都不会早卒)]再者,如果宝玉真的弃宝钗出家,再遇湘云娶之到白首,那十二钗的顺序就不对了,钗、黛、湘三者肯定会都排在元春前面并相连。(判词和曲子中的顺序是一样的。)
其三:如果“白首双星”是指到宝玉和湘云到白头再相遇,那就根本不存在嫁娶的问题了。所以说:“宝湘重‘会’”或许还说得通(但那不是湘云姻缘的问题,不讨论),但硬要他们成为夫妇,就有点嫌证据不足了。
其四:如果湘云是嫁了宝玉,正如周老说的那样。那么这里的“星”怎么解释呢?寿星吗?不和“白首所以,“白首双星”的“双星”解释为牛郎、织女双星更合适一点。
二:嫁卫若兰——不是
卫若兰这个人物在前80回正文中出场一次(点名而已),脂批中出现数次,只有一条有考证价值的:(同上,三十一回)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首先我们从常识的角度讲,若兰的描写太少了,可能是个关键人物但不会是主要人物,作为主要人物的史湘云嫁给他会有点不平衡。有人举了探春的例子反驳,因为根据考证推测,探春是嫁到外国(?)去了。反驳的理由是:探春也是个主要人物,怎么嫁给一个前80回还不知道姓名的人呢?他们不是也很不平衡吗?其实,探春的嫁的重点是事件本身的意义(说是和番?),她的平衡建立在:“一个塑造得非常丰满的女子vs一个地位卓越的男子”,而不是“一个塑造得丰满的女子vs一个塑造得丰满的男子”。这种平衡在中国美学里常见的,武术里有一句话叫“四两拨千斤”,或者比如书法作品里有印章,探春是洋洋洒洒一幅墨字,她老公就是左下方的一方红印。印章所以能平衡书法作品是因为它的色,而不是字的笔法、结构、章法和布局。颜色和造型,侧重点不同。如果印章也换成黑色,就好比也是以塑造的丰满程度来衡量娶探春的人,那么他占的那么一点点儿面积,和占了整幅的探春就真不能达成平衡了。
”重复吗?作者该改为“因麒麟伏白首相逢”才合理点。说到这我补充一点,若兰就是黑色的印章。
这些理由都不很充分,然而脂砚还是留下了“湘云不会嫁若兰”的证据。证据就是三十一回的这条脂批: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不要惊讶,如果你仔细读这条批,应该可以得出和我一样的结论。这条批语说明了两个问题:1:这里说明:三十一回而后,此麒麟“伏”了很久,直到“千里”之后的第x回(若兰射圃)才又一次出现,其前再也没有出现过麒麟的文字。是不是?2.在后数十回的第x回中,若兰是堂而皇之“佩”着麒麟的,而且作者把它当作一件事记了下来。如果只是像第三回描写贾宝玉一样说若兰“身上穿着什么什么材料的什么,下面穿着什么的什么,脖子上挂着一个文采斑斓的金麒麟...”那脂砚就没有必要在“千里”之外的三十一回批一笔了。可以想象,“佩”着这个画面,脂砚记得很深刻。
好了,如果您也同意上面两点推论,那我们来一起看看湘云是怎么嫁给若兰的!
金麒麟在三十一回是在贾宝玉手中,到了第x回又到了卫若兰脖子上。有几种可能会出现这种“异主”呢?两种!
一是宝玉没有通过其他人,直接把它给了若兰;二是宝玉没有直接给他,而是一个被偷,另一个买到;一个丢了,另一个捡到。
先讨论第一种情况。如果是直接交给,因为在第x回“射圃”前没有其他关于麒麟的文字了,所以只有可能是:宝玉在这第x把麒麟给了若兰。可能吗?可能,但有疑点:
1.如果宝玉这一回才给麒麟若兰,那么若兰应该不会立即佩上。
2.即使若兰听话,当时佩上脖子了,那这一回的重点也不能是“佩”,只能是“得”,脂批应该改成“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得’之麒麟,正此麒麟也。…”
所以第二个可能更合理,就是在第x回,宝玉(或者其他人)看到若兰带着这个麒麟,但麒麟不是宝玉交给他的。那会是怎么到他脖子上的呢?周老解释是宝玉丢了。认为三十一回“小丢”麒麟是为后面的“大丢”作伏线。如果真是这样,也算是作者的匠心。然而请让我模拟一下当时现场的情况你看看:
#(第x回,射圃)
#宝玉:“若兰兄,好久不见!”
#若兰:“宝玉兄,你好你好!”
#宝玉突然看到若兰脖子上挂着一个金麒麟,便惊讶道:“若兰兄,你也有个这样的金麒麟呀?”
#若兰:“是啊,玉兄你也有吗?”
#宝玉:“以前也有的,丢了。你这个是从哪里来的呢?”
#若兰:“哦,是我捡来的!”
——————捡来的东西你随便往脖子上挂吗?若兰你是什么身份?!家里那么有钱还这么村?!你要带饰物也该自己打一个或者叫你祖母或者叫癞头和尚送一个啊!
而且,作者已经写了宝玉和宝钗的“金玉良缘”——通灵宝玉和金锁。难道对于湘云,这个“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的湘云,作者还会让“金麒麟”这样的“小物而遂终身”?
三:湘云可能嫁给谁?——水溶
我们知道,书中主要人物尤其是十二钗的命运,我们都能从第五回解读出来!而且,像“子系”,“,凡鸟…一从二令三人木”,“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这些诗句,多有拆字猜谜的味道。
关于湘云的判词、曲子会不会也有他丈夫的名号?按他的习惯:有!
看一下此回中所有预示湘云姻缘的画儿和诗句:
警幻的画册:
“...后面又画着几缕飞云,一湾逝水。其词曰: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
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红楼梦曲”:
“...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在这里我们了解到湘云要嫁的这个人是“才貌仙郎”,湘云若嫁给他可以“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而且展眼就又分开,最后终于没有能在一起。
如果细读一下,我们看:1.画上:几缕飞云,一湾逝水。2.判词:湘江水逝楚云飞。3.曲子: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竟然这三处都有“云”和“水”!如果“云”是指湘云,那“水”会不会也是一个人呢?
“红楼梦曲”中说湘云“厮配得才貌仙郎”。“才貌仙郎”是个很不低的评价了。
我们再看第十四回《贾宝玉路谒北静王》,水溶初次出场时,路奠秦可卿,要见贾宝玉。这里有一段简介:
“宝玉素日就曾听得父兄亲友人等说闲话时常赞水溶是个贤王,且生的才貌双全,风流潇洒,每不以官俗国体所缚。....”
请看,这里竟然明点“才貌”(“才貌”仙郎很多吗?)。而且,北静王的名字里恰好正有个“水”字。
让我们来思考一下如果湘云嫁给水溶,关于湘云的判词是不是会更符合。1.“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这句能符合了!因为嫁给北静王才确实能“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2.“几缕飞云,一湾逝水”、“湘江水逝楚云飞”、“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三句也得到了着落!
在这里必须特别提出的是:程本竟然将脂本都一致的北静王的姓名“水溶”毫无根据的统统改名为“世容”!这不是要磨灭这最重要的证据吗!?如果是,那又可以说明两个问题:
1.程、高看到过曹雪芹的佚稿,至少是部分佚稿;
2.按照程、高的意思,湘云不能嫁水溶。
文至此可以结束了。然而我们应该有这个好奇心:为什么又“云散水枯”了呢?他们又怎么成了“白首双星”,天河一隔呢?为什么又牵涉到卫若兰呢?又是怎么和金麒麟拉上关系的呢?还有“寒塘渡鹤影”“乘槎访帝孙”这些诗句有没有所指呢?还有那句很重要的脂批“湘云为自爱所误”(二十二回)又是什么意思呢?
四:只是一种解释——并非只有一种解释
以下全是推测,可以不看。
我们知道湘云和水溶(暂定为水溶)定了亲,但“展眼”就分开了。有人说“白首双星”是指阴阳相隔,但我认为是天河相隔而又有极少的机会可以相见,更符合这个神化故事。如果水溶死了,则只有湘云可以白首了。
但有什么样的条件可以让二人如此凄惨呢?水溶可是北静王的身份!
我们知道:雍正上台以后,将他的政敌们——手足兄弟——都治死了、幽囚了。如果北静王成了雍正的政敌,那不管他什么身份,都难逃一劫了。根据上面的推论,应该是“幽囚”。——这不是凭空推断,不少研究《红楼梦》的前辈们都提过:《红楼梦》可能写了康、雍时的政治。当然不会像有些人说的,林黛玉影射谁谁谁薛宝钗影射谁谁谁。但是曹雪芹在重笔写“女儿”们的同时,很可能把这段历史作为背景了。
如果是这样,那云散水涸、白首双星都好解释了。
湘云还有一些警句如“寒塘渡鹤影”“乘槎访帝孙”,好像暗示湘云如果想要见到被囚禁的水溶,必须乘船涉水(暗喻天河,可惜没有鹊桥),所以我猜测:水溶很可能被幽禁在一座荒凉的海岛上,并且每年(可能是很冷的季节)才允许亲人探视一次,直到老死。
上文说过:湘云的姻缘应该与麒麟并没有直接关系(他们可能是直接见面,湘云当时男扮女装,二人相互赏识。当得知湘云本来面目后,遂定缘)。那么回目中的“金麒麟”、脂批中的“卫若兰”,以及“湘云为自爱所误”这句话说的又都是什么呢?
在这里我不得不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不是考证出来的,而是编出来的。所以即使你觉得不以为然也请你别以为然。
故事的开始如上所叙,湘云当时男扮女装,随宝玉认识了北静王水溶,二人相互赏识。不久得知湘云本来面目后,相互爱慕,遂定姻缘。然而非常快,大事发生了,之所以说快,一是因为“展眼吊斜晖”,二是因为湘云和水溶定亲的事还不能传得尽人皆知。
水溶立即被制住,这时有风声说史湘云是其未婚妻,然而没有证据。于是差人去查。
然而这天,若兰佩着一个金麒麟出入了公共场合,当时查湘云婚事的差人正在场。于是若兰说起来,史湘云是自己的未婚妻。两个金麒麟为证。
此事宝玉必知,应该就是宝玉想出来的主意。然而史湘云事先肯定是不知情的。当她知道了事件的真相后,以她的性格,坚决不会委屈求全的。她直言不讳自己是水溶的未婚妻。以此,史家受到牵连。湘云可能被发卖为奴。如果若兰在这场戏中演得太投入,那他很可能也因此受到了牵连(也有可能若兰没有直接说,只是把金麒麟佩带着,而另外安排了人误导差人)。
所以脂批才说史湘云是被“自爱所误”——不肯委曲求全。
所以三十一回回目才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因为不认金麒麟,而与水溶成了像牛郎织女那样的天河一隔的情侣,直到“两鬓成霜”。
所以,程本不能把湘云嫁水溶,而且不能留下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