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请教: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几乎没有进项发票,但有销项发票,请问进项可以一直暂估入账吗。

2022-03-27 财经 179阅读

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一直没有进项发票,就一直暂估。等收到发票时,红字冲回暂估,根据发票重新入账(有差异的要进行调整)。至汇算清缴时,尚未取得发票的,做纳税调增处理;待到取得发票年度,再做纳税调减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1、暂估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某公司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2、拿到发票时,首先冲回已经暂估入库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某公司(红字)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个体户通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没有且不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即: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税率3%。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该方法应用较广,其优点是便于查询核对未取得发票的入库材料的情况,缺点是账务中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应付每个客户的款项(因其不含增值税),不利于应付账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现多付款或不能及时付款的情况。

实务中,大部分会计人员认为:暂估入账户无论怎样设置,也只是个过渡性账户,若暂估入账情况不经常发生,只是临时性、偶然性的有此类业务,怎样设置都无大碍。

但若暂估经常发生,且客户较多,应直接暂估到相应的应付账款客户名下,这样能解决上述单独设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户的问题。

最好是应付账款明细账下设三级明细,即对每家客户核算应付(票到)和暂估(票未到),以利于对账。但此法也有缺点,就是不能对暂估人材料直接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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