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财务管理、物资采购、机要收发、公务接待、会务、活动的筹备及服务等。
以服务审判执行为主,包括装备管理、信息化设备及网络维护、执法执勤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等。以保障司法行政为主,包括财务管理、物资采购、机要收发、公务接待、会务、活动的筹备及服务等,以改善工作条件为主,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食堂管理、卫生保洁等。
自主管理为主,不同程度的采取社会化服务。据笔者对遵义基层法院进行了解,大多数法院的后勤服务工作归口到法院内部机构,内部人员进行管理和实际操作,并逐步将一些服务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如有些法院将机关大楼维护、保洁、食堂、保安等通过招标、承包、劳务派遣等方式交由物业、人力公司进行管理。
扩展资料:
法院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将法官从事务性管理工作中解放出来,原来由业务部门承担的部分后勤服务工作统一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2、同时,随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的大幅增长,导致后勤服务的工作量增加。改革的目的之一是提高人民法院的案件质量,确保公平、正义,也对后勤服务工作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由政府成立后勤服务部门,部门人员负责管理和调度,全面采取社会化的服务方式,负责县级政府所在区域的所有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对各单位机关的维修、维护、水电、通讯、网络、保洁等集中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