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违章停车责令改正,处500元罚款。
根据《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罚款:
(一)客运汽车载人超过规定人数,货车违反载人、载货规定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驾驶车辆的。
(四)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辆,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五)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的。
(六)驾驶证正副证被扣,超过暂扣凭证有效期限驾车的。
(七)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暂扣凭证或者使用伪造、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暂扣凭证的。
(八)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