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计算城建税注意事项:
1、并不是所有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对纳税人违反三税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4、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所以要免征或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减征城建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维护建设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费附加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税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