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门卫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门卫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门卫管理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
(三)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案,并作好记录。
(四)凡进入本院内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时,可在门卫值班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院内单位工作无关人员进入院内。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院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放行。
(五)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门卫值班室内饮酒、打牌。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门卫值班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院内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院内物资进入院内时,需在门卫值班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须持有效证明,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七)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大院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进出公司大院机动车辆凭公司综合部发放的《车辆出入证》进出),外来车辆进公司需检查,作好登记;大院有机动车辆进出时,门卫要负责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对进入公司大院的非机动车,门卫要负责指导停入非机动车停车区。
(八)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工作。
(九)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