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对二审判决中财产部分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是对二审判决中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不服的,不得申请再审;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