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如何才能在原告方立案成功?

2020-04-21 社会 97阅读
可以参阅以下法条,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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