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审核其是否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则是,没有就不是。经过教育部批准的独立二级学院是独立法人,其他学院大多不是。
不是独立法人的学院或者大学的内部组织机构就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也不能成为诉讼主体。
扩展资料
独立法人
独立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创设的主体。
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
《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理论上“独立法人资格”的关键在于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独立法人的单位可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企业法人。
参考资料来源:民法通则——第三章法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立法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