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需要手续:
1.商品房购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原件。如为现房,无联机备案表。实测面积差补充协议。如为现房,无此协议。购房发票复印件。贷款:首付款发票+贷款发票+实测面积补差款发票。全款:房款发票+实测面积补差款发票;如为现房,无面积补差款。
2.契税完税凭证。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如已婚且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房地产办理任何手续时,对于普通居民户口的个人,政府办事部门或者开发商所要求提供的户口本均是指“户口本首页+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本人变更页”。
3.婚姻证明未婚:2015年开始不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但本人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栏应注明“未婚”字样。已婚: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异为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加盖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本人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应注明“离异”字样。丧偶:配偶死亡证明及本人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应注明“丧偶”字样。
4、军人结婚证上登记的证件为军官证,现已退役或转业的,需要由原部队或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军官证、现身份证为同一人证明,也可以直接换领身份证号码结婚证后提供复印件。
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 密封的申请表;
2. 住房销售合同;
3.买卖双方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关于房屋房号、实测面积及房屋价格结算的确认函;
4. 验船表、房屋登记表和户口簿两份;
5. 特殊维修费用收据;
6. 契税缴纳或者减税证明;
7、买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 提交房屋共有的联合协议;
9. 银行的贷款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