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台湾)。
2、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3、华中地区(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4、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5、西北地区(包括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6、西南地区(包括四川、云南、贵州、西
藏、重庆)。
7、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扩展资料
划分的由来: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国先后设立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区,简称大区。华北由中央直辖,东北设人民政府,其他各大行政区设军政委员会。大区设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是一级地方政府,分别管辖若干省级行政单位。
1952年,六大行政区改设行政委员会,仅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监督地方政府,本身不再是一级地方政权。为了加强集中统一领导,1954年,撤销六大行政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地区改由中央直辖。这一划分方式影响比较深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地理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