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西南北省级行政区分别是: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台湾省
华中:河南省、湖北省
华南: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扩展资料:
各级民政部门分级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在承办行政区划变更的工作时,应根据情况分别同民族、人事、财政、外事、城乡建设、地名等有关部门联系洽商。
在承办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划变更的工作时,应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拟定。各级民政部门,应建立完整的行政区划档案。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