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偏激.
我们需要考察的是,鲁迅批判中国文化是从哪个角度批判的,批判的是什么东西?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儒家学说,尽管儒家学说本质上是一种人生修养的智慧,但是被异化为统治工具之后,就有一种基本的观点,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的观点建立了基本的人间统治秩序。“君为臣纲”是社会关系的秩序,“夫为妻纲”是男女家庭关系的秩序,“父为子纲”是父子血缘关系的秩序。这“三纲”或许不是儒家思想的本来面目,但至少在宣传和接受的角度,是为社会上层所大力宣传、为普通民众所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这里面包含着君权本位、男权本位和长者本位的基本思想,而这些与五四新文化运动所倡导的科学与民主精神相左,更与鲁迅毕生所追求的精神自由和个性解放背道而驰。自然地,鲁迅要对这些禁锢精神自由、压抑个性解放的传统文化中保守腐朽的方面大加鞭挞。
鞭挞的文章最著名的要数《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和《我之节烈观》。《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抨击了“父为子纲”的伦理秩序,反对强调父对子的恩,提出父亲对儿子并没有恩,相反,父亲对儿子是有义务的,因此父子不存在隶属关系。应该强调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人格上的平等。只有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上,才能有出于天性的爱,才可能有精神的自由。《我之节烈观》更对中国传统观念中要求女子节烈提出质疑,认为这是违背人的本性的,对人对己对国家都没有任何好处,是不道德的。这是对男权思想的批判,也是对人的天性的维护。鲁迅还批判过《二十四孝图》,对所谓“孝道”对人性的扭曲进行了毫不客气的抨击。至于对“君为臣纲”所塑造的中国人的奴性,鲁迅自始至终都不遗余力地坚决反对,我们这里就不赘述了。
显而易见,鲁迅对传统的批判,不是针对传统文化本身,而是针对传统文化所造成的影响,是对传统文化沉淀于民族基本价值观念的那些负面的效果进行抨击,并不是对传统文化的本原进行彻底否定。鲁迅所批判的不是存在于字纸中的、抽象的、士大夫知识阶层的理想,而是真实地存在于民间的、被世俗化了的传统文化观念和民族性格。凡是实际效果不好、扭曲人性、异化人际关系、遏制个性解放、压制精神自由的,不论是来自圣人的,还是“古已有之”的,统统要搬掉。这么做是为了摈除痼疾、迎接新生。
对中国文化深厚的造诣,对外国文学的精通、对自然科学的关注,都使鲁迅在审视民族文化的时候,比纯粹的国学大师们多了几个参照系,他对中华民族文化的优和劣都了如指掌。鲁迅生在一个战乱频仍的年代,活在一个“国将不国”的危亡时期,就好比面对一个垂死的病人,温和的方子是没用的,只有下猛药才有起死回生的可能。因此,在救亡图存的社会环境里,在面对西方坚船利炮和物质文明的轰炸下,对待传统文化,作为思想家而不是学问家的鲁迅,首先选择了批判,偏激的批判,以至于偏激到“少读甚至不读中国书”。
只有激烈地骂醒了中国人,才有可能打破国民“中华文化中心论”的清秋大梦,才有可能使我们民族意识到自己正站在毁灭的边缘而奋发图强、得以自保。比起那些整天一味“之乎者也”地颂扬传统文化的人,鲁迅更热爱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也更清醒地了解我们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