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犯罪,不会留下案底,是可以开犯罪证明的。
所谓“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理论上是不妥的,原因在于,违法的种类千差万别,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之外,还有形形色色的法律,比如道交法,行人乱穿马路是违法、汽车乱停乱放是违法告示;其他各类行政法、民商事类法律多如牛毛。而 不同行政机关之间,未必联网,即一个人是否有违法记录,是难以统计的;因此,派出所是不适宜出具无违法记录的证明的。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