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新经济政策的时间分别是1918~1920年和1921年3月。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苏俄政府为粉碎国内地主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发动的反苏维埃政权的战争而采取的一系列特殊的临时性的社会经济政策的总称。主要内容:①国内贸易国有化。一切食品、个人消费品和家用物品均由国家和合作社组织供应,取代私商。②余粮收集制。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国家在出产谷物的省份征粮办法》的命令,在全国各地实行了谷物和饲料的余粮收集制。③实物配给制。一切非农业人口都必须加入消费合作社(一度称消费公社),由合作社分配站按照工种定量配售食品及日用品。④劳动义务制。要求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参加劳动,并强迫剥削阶级分子参加体力劳动。强制贯彻“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⑤全部工业国有化。
新经济政策是为了解决国内严重的经济困难和政治危机和利用市场和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经济的政策。主要内容有:①农业上,用固定的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②工业上,部分恢复私营经济,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仍归国家所有;③贸易上,允许自由贸易,恢复商品流通和商品交换;④分配上,废除实物配给制,实行按劳分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