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可以从以下四个层次来理解:
第一个层次是根本指导方针,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三个坚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要求。
第二个层次是总体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是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出的科学概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这个总要求是社会和谐与否的基本价值取向和主要衡量标准,也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参考系。
第三个层次是工作重点,即“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
第四个层次是工作导向,即“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社会要和谐,根本取决于两条:一是要把“蛋糕做大”。这就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要把“蛋糕分好”。这就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
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主要内容为: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二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三是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四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五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六是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七是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八是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九是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