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汉字即“当前使用”或“应当使用”汉字之意。1946年,日本政府进行了汉字简体化改革,规定了1850个“当用汉字”。这1850个之外的汉字不再使用,改以假名表记,或是用同音、同义字代替。比如,附近,被简化为“付近”。日本简体化汉字推行了整整35年,在1981年,日本内阁公告了仅仅作为目标而非强制的《常用汉字》,对汉字简化和限制汉字政策,做了缓和性的调整。
无论是韩国,还是日本,使用汉字的历史都在千年之上,不仅自成系统,而且,纷纷创造出自己的汉字。更为重要的是,他们都有自己的正体字(国家规定的标准化汉字)。因此,汉字的正体字概念,并不能作为汉字圈国家一国所独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