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级别从大到小级别如下:
一、党中央和国家级正职:党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全国人大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 全国政协主席
二、党中央和国家级副职:党中央常委 国家副主席 国务院副总理 国务委员 全国政协副主席
三、正省级、正部级(省长、直辖市市长、部长、省委书记、省政协主席)
四、副省长、副部级(副省长、直辖市副市长、副部长、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
五、正地级、正厅级、正司局级(地区专员、市长、厅长、中央各部中司局长、市委书记、市政协主席)
六、副地级、副厅级、副司局级(地区副专员、副市长、副厅长、中央各部中副司局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政协副主席)
七、正县处级(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中央和地方各级相关部门的处长级领导)
八、副县处级(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中央和地方各级相关部门的副处长级领导)
九、主任科员(科长、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
十、副主任科员(副科长、副乡镇长,乡镇党委副书记)
十一、科员
十二、办事员
扩展资料
职务与级别
(一)国家主席:一级;
(二)国务院总理:一级;
(三)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四至二级;
(四)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八至四级;
(五)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十至六级;
(六)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十三至八级;
(七)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十五至十级;
(八)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八至十二级;
(九)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二十至十四级;
(十)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二十二至十六级;
(十一)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二十四至十七级;
(十二)科员:二十六至十八级;
(十三)办事员:二十七至十九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