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服上衣略表的佩带办法:平时不佩带勋章,奖章,纪念章,只在常服上佩带勋章,奖章略表
礼服上衣勋章、奖章、纪念章的佩带办法
水兵服上衣勋章,奖章,纪念章的佩带方法
常服(含陆,海,空尉官以下的礼服)上衣勋章,奖章,纪念章的佩带办法
一、勋章,奖章,纪念章佩带范围和顺序:
1、凡在国内获得的勋章和外国政府授予的勋章,均佩带于右胸前,其佩带顺序为:一级八一勋章(二级八一勋章、三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外国政府(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的勋章。应按等级的大小佩带与国内授予的勋章下面。佩带时应注意将没有绶带的章排列于有绶带的章的上面。
2、国家,大行政区,大军区和外国政府授予的奖章,纪念章佩带与左胸前。其佩带顺序为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奖章、大军区授予的英雄模范奖章(含我军各级领导机关颁发的各种英模大会纪念章,依等级大小次序排列)、全国人民慰问人民解放军代表团赠送的纪念章、大行政区授予各种解放纪念章(依获得时间先后排列)、外国政府授予的奖章,纪念章(奖章再前,纪念章在后,依等级大小顺序排列)。在佩带时,应注意将没有绶带的章,排列于有绶带的章的下面。
3、除国家,大行政区,大军区和外国政府授予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外,其余的一律不准佩带。
二、勋章、奖章、纪念章的佩带办法:
1、礼服上衣勋章、奖章、纪念章的佩带办法:
(1)左胸前的奖章,纪念章从左翻领上脖头横眼开始,向斜下方依次排列,章的中心与翻领边缘相距为四公分,按照附图编号位置依次佩带。
(2)右胸前的勋章二枚者,第一枚章的中心与右领脖头横眼取齐,第二枚向斜下方排列;一枚者应挂在右翻领脖头中间的地位上;三枚以上者,则参考附图编号位置依次佩带。
2、常服(含陆,海,空尉官以下的礼服)上衣勋章,奖章,纪念章的佩带办法:
(1)左胸前,应从上衣的第一扣左侧边缘二公分处,按从右向左的顺序排列,绶带的上缘应与上衣第一扣下缘取齐。在排列方法上,三枚以下者应排列成一行,四枚或四枚以上者排列成二行,三行,每行章的上缘应取齐。
(2)右胸前按从右向左的顺序排列,章的上缘距上衣第一扣的下缘一公分,第一行勋章不得超过二枚,其余均于左胸前的佩带方法相同。
3、水兵服上衣勋章,奖章,纪念章的佩带方法:
(1)左胸前:有绶带的章应在领口下角左侧三公分外,按从右向左的顺序排列,章的上缘应于领口下角取齐,三枚以下者排成一行,四枚或四枚以上者排成两行,三行,每行章的上缘要取齐,最下一行不足三枚者{含佩带人共有三枚以下者}应排列于左胸前的中间地位上,不得偏左偏右。没有绶带的背面装有螺扣,别针的章,则排列于有绶带的章之下的中间地位上。
(2)右胸前,应在领口下角右侧三公分外,按从右向左的顺序排列,章的中心应与领口下角取齐,三枚或三枚以上者,应在第一行的下面排列第二行,没有绶带的章应排列于有绶带的章之上,其他均于左胸前的佩带方法相同。
4、平时不佩带勋章,奖章,纪念章,只在常服上佩带勋章,奖章略表,按等级的大小,从右向左在左胸前上衣袋的上方一公分处排列整齐。
5、凡着工作服的(如飞行员,坦克乘员,伞兵,汽车司机等人员)一律不佩带勋章,奖章,纪念章和勋章,奖章的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