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努力推动多边经贸关系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参与制定和实施国际经贸规则,与各国共同解决合作中出现的分歧和问题,促进世界经济平衡有序发展。
中国是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拥护者和参与者。自2001年12月正式加人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严格信守承诺,为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中国清理并修订了约3000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涉外经济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增强。中国依照承诺逐步降低关税,2005年平均关税水平已降到9.9%,并取消了大多数非关税措施。在银行、保险、证券、分销等服务贸易领域加快了开放步伐,在世界贸易组织分类的160多个服务贸易的部门中,中国已经开放了100多个,占62.5%,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中国积极推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全面参加了各项议题的谈判,在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人、服务贸易等谈判中,开展一系列多双边磋商,为推动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相互沟通、减少分歧,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中国和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一道,为推动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尽早达成共识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正在加快,继实施“早期收获”农产品零关税措施之后,已经于2004年11月正式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2005年7月,自由贸易区减税进程全面启动,为实现自由贸易区建设目标奠定了基础。目前,上海合作组织建设进人全面务实合作阶段,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全面启动。中国还相继启动了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中国——新西兰、中国——智利、中国——澳大利亚、中国——巴基斯坦等自由贸易区谈判,并与有关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区协定。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中非合作论坛、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亚欧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等活动中,中国也是积极和务实的参与者。中国还与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或议定书.与110多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80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成为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积极参与者。
中国坚持互利共赢的方针,妥善处理贸易摩擦等问题,促进与各国的共同发展。国家间存在贸易摩擦,这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是完全正常的。中国遵守国际惯例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坚持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处理贸易摩擦问题,并在制定和实施国内经济政策时切实考虑国际因素和国际影响.注意把握中国经济发展给外部世界带来的经济效应。中国根据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认真考虑中国汇率改革对周边国家、地区及世界经济金融的影响.稳妥推进汇率机制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使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的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中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