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阿道夫·希特勒的客观评价

2020-08-02 综合 2206阅读

阿道夫·希特勒这个人客观来说是非常的极端、疯狂。但是这并不能掩盖住阿道夫·希特勒才能,其实希特勒的才能是非常卓越的。

一、正面评价:

1、从个人讲,希特勒的历史是出身寒微者历尽艰险,坚韧不拔的奋斗史,是强者的历史。他是通过合法手段民主选举上台的。其演讲亲和群众的才能举世无双。执政数年,生活简朴,成绩显著。其减少失业,撕毁不平等条约,修公路,振兴工业,劳资调和大力提高国民社会福利的治国理念可与拿破仑的民法典相媲美

2、如果当年没有希特勒,就不会有当今世界之格局。从一个普普通通的美术学院学生跻身到世界霸主,而人们崇拜他的,就是他那种敢于冒险、敢于征服世界的精神。他身前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强大自己的祖国--德国。

3、当时德国被凡尔赛条约限制,可是希特勒仍旧带领德国重新成为一个强国,而且与世界为敌,整整坚持六年,这是除了希特勒没人能做到的。

二、负面评价:

1、从犹太人角度来看,希特勒无疑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手上沾满鲜血的刽子手。其实当时不是希特勒是个好战的人,而是整个德国都渴望战争。因为凡尔赛条约,德国人丧失了自己的尊严,所以德国人希望通过战争来挽回自己的尊严,只是深埋在每个人日耳曼人心中的热血,被希特勒给点燃了而已。

2、希特勒对人类历史的影响是极端负面与恶劣的。即便是从德国自身的角度去看,希特勒的领导虽然一度给民众带来过难以言表的激情与狂躁,但最终却招致毁灭性的打击,使这个很早就步入工业化行列的国家在二战结束的时候变成了一片废墟,德国人对于这场战争付出的物质与精神代价难以计数。

3、希特勒最大的污点一是恐怖专政和大屠杀。国内方面他实行法西斯式的一党恐怖专政,仇视且排斥其它非纳粹政党和思想,包括共产主义运动,他建立的第一个集中营即为关押共产党之用,他还鼓吹民族优越,仇视其它民族。在国内建立冲锋队、党卫军、盖世太保等独立于国防军外的纳粹军事组织。

4、污点之二是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对外方面他撕毁《凡尔赛和约》,疯狂扩军备战,组织轴心国集团,实行侵略扩张政策,挑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期间,希特勒和纳粹党对人类犯下了史无前例的恐怖战争罪行。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全球性大战,六十一个国家和地区,二十多亿人口被卷入其中。

扩展资料:


一、人物简介:

阿道夫·希特勒(德语:Adolf Hitler,1889年4月20日-1945年4月30日),奥地利裔德国人,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总理,纳粹党党魁,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动者。

希特勒积极宣扬法西斯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反共产主义、反资本主义、反犹主义,改组并建立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即纳粹党)。试图在欧陆建立以纳粹德国为首的新秩序,力主扩大日耳曼人的生存空间并重新武装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犯下种种罪行,并迫害和屠杀六百万的犹太人。

二、主要举措:

1、政治:

(1)生存空间 :

希特勒的目标是拿破仑式的:在德国控制之下,建立一个日尔曼大陆体系。同时,他的手段也与那位大皇帝的相差不远:把德国从国际性资本主义的枷锁之下解放出来,联合所有的日尔曼民族共同组成一个第三帝国,在东欧建立一个所谓“生存空间”。他认为这对于德国的经济安全是有必要性的,正好像拿破仑认为莱茵联邦对于法国的战略安全是有必要性的一样。

(2)、政党政策:

禁止政党和工会,“剩下的只有‘唯一的政党德国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及其附属团体。并公布法律,这个党被宣传为‘同国家不可分地连在一起’。

警察是国家机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希特勒执政后一心要把德国变成为一个警察国家,对德国人民进行严密控制和压迫。他上台后不久,戈林就以普鲁士邦内政部长的身份接管了普鲁士警察局的领导权,为了加强普鲁士警察机构,戈林还命令成立了一支由5万人组成的“辅助警察部队”,其中4万人是冲锋队员和党卫队员,1万人是钢盔团成员,从而使纳粹的暴力组织以警察的身份合法化。

2、军事:

(1)、扩军动员:

为了夺取所谓的“生存空间”(Lebensraum),希特勒在统治的前六年中成功进行了德国的再武装与扩军。1933年到1939年,德国的军工生产增加了7倍。1934年德国军用飞机的产量是840架,到了1939年就达到了4733架,而德国的军队则从1931年的10万扩展到了37年的36个师50万。

(2)、对外战争:

在实战中,希特勒不仅懂得武力,也懂得和平扩张。1919希特勒在狂热的人群中间年6月28日签订的凡尔赛和约,战败的德国一共丧失了拥有7325000人口的73485平方公里的国土,莱茵河地区则被“凡尔赛和约”和“洛迦诺公约”明确规定为“非军事地带”,由国际联盟驻军管理。

3、经济:

(1)、经济统治:

为加强对全国经济的控制,纳粹政府对全国经济进行改组,淘汰中小企业和手工业,加速资本和生产的积聚和集中。首先,消灭小业主。其次,强制卡特尔化。

1933-1939年,希特勒在经济上强化了行政效能,其经济制度被后人称作“命令经济”。为了稳定局势,纳粹政府经常援引魏玛宪法第48条规定的紧急状态法,发布管理经济的法令:一是在经济领域推行严厉的刑法;二是强制推行价格刑法,三是重建外汇管制;四是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而颁布卡特尔法;五是在证券法、银行监管和税收豁免方面引进了银行监管制度。

(2)、金融政策:

纳粹德国政府采取紧缩银根,强化金融创新。首先,加强对外国资本的管控。其次,实行新货币政策。第三,健全银行监管。第四,加强外汇管制。第五,对进口进行管理。第六,松财政,紧货币;松财政,即由国家大量投资,兴办公共工程(修筑道路,兴建机场、建造住宅,改良农田等),以刺激需求;紧货币,就是采取以借债为主的筹资方法,严格控制货币流通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阿道夫·希特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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