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年两考。考试时间为:
PETS-1B:上半年每年3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下半年不考。
PETS-1:上半年每年3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下半年每年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PETS-2:每年3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每年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PETS-3:每年3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每年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PETS-4:上半年不考,下半年每年9月的第2个周六、周日。
PETS-5:每年6月的第3个周六、周日,每年12月的第3个周六、周日。
2、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口语。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既可作为持有者英语能力水平的权威性证明;又可为各地各单位对其所用人才的英语水平提供一个公正、统一的评价尺度。
扩展资料:
PETS一至五级的考试均采用分数加权的办法,即对各部分题目的原始赋分分别给予不同的权重,使之能够平衡各种技能的考察关系。此外,不同级别相同部分分数权重的变化还反映出PETS对各种技能考察要求的演进。
成绩作用:
1、在PETS等级描述中给出了各级考试成绩的适用范围,仅供考生个人和考生成绩使用者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解释PETS各级考试的水平;考生成绩的使用权在录取部门或用人单位。
2、作为社会性考试,PETS不具有评价普通中学和大学校内英语教学水平的功能;拒绝向考生的教学或辅导单位提供考生成绩。任何人不得用此项考试的成绩评价、干扰校内正常的英语教学,不得用PETS考试成绩代替普通中学和大学的英语结业考试。
3、PETS各级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录取部门或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2级笔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者,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可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同时可免考英语(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英语等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