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限额,然后按照责任计算。对方的修车费、医药费在你的交强险里扣除,你的修车费在对方的交强险里扣除,然后剩余的部分再按照责任的划分计算。一般主责是70%,次责30%。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依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①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②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③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④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