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龄可以抵社保年限,在从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
1、根据《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养老待遇手续时,提供个人入伍、退登记表办理军龄年限视同缴费认定。
2、转业、退役军人和按国家规定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编制内职工,到企业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军龄或连续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转业、退役军人和按国家规定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编制内职工分流自谋职业,其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军龄或连续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4、符合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只计算实际缴费年限,原军龄不视同缴费年限。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含改制后的企业,下同)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符合从事特殊工种规定年限条件的,原始档案记载清楚,按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执行。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以审批之月作为退休时间并办理基本养老金计发手续,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企业中按有关规定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职工,企业凭任免机关的批文报成都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应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延长退休年龄期间,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规定进行计算。到达批准的延长退休年龄时,应办理退休手续。